第一章 总章

( 目的 )
第1条
1. 本规则是国际交流会馆J-DREAM ( 以下称会馆)、为集结世界各国青年( 包括日本)、作为一个国际交流的场所、以一个圆满的、安全的机能运营为宗旨。
2. 会馆以及居住在会馆的人( 以下称寮生 )、根据以下的规则和条例、遵守日本国法律、互相理解、尊重对方文化、促进国际交流。

( 规则与礼仪 )
第2条
会馆以及寮生、必须遵守[ J-DREAM 会馆生活的规则与礼仪]。

( 寮生 )
第3条
寮生要理解 [ J-DREAM会馆生活的规则与礼仪] 的内容、入馆时要在誓约书上署名、身体健康并能同其他人共同生活、需付清必要的费用。


第二章 入馆

( 契约期间 )
第4条
契约期间以1年和6个月为原则。

( 入馆时费用 )
第5条
1. 入馆费用是指: 入馆费、设施费、保证金、房租( 6个月份或者1年份)。 此外、所规定的契约期间以外的契约以及再契约后的费用、另有规定。
2. 费用请见价格表。

( 契约开始日和契约期满日)
第6条
契约开始日是每年的3月、6月、9月、12月的26日、契约期满日是契约期满月的25日。

( 预定金 )
第7条
新入寮生的定金可以作为申请者入馆时费用的一部分、但是、申请后由于申请者本人的原因而取消预定时、予定金不予退还。

( 必要材料 )
第8条
1. 新入寮生在缔结契约时、必须提交以下材料:
● 入馆契约书
● 誓约书
● 入馆者登记表
● 护照复印件
● 照片2张
2. 入馆以后、以最快的速度办完以下手续、并提交复印件。
● 外国人登录证( 正、反两面 )
● 在籍校的学生证


第三章 会馆内的生活

( 遵守规则 )
第9条
寮生必须遵守 [J-DREAM会馆规则]、[J-DREAM 会馆生活的规则与礼仪]、不要使其他寮生感到困惑。

(责任自负的原则 )
第10条
寮生在离开自己的房间时、一定要上锁、 会馆内自己的私人物品均有个人负责保管。

( 出入会馆 )
第11条
会馆( 寮生、会馆职员 ) 以外的人、原则上禁止入馆。 如有访问者进入会馆、必须得到会馆馆长的同意、方可入内。

( 会客时间 )
第12条
会客时间从早晨9点~晚上21点、且必须在指定场所会面。

( 房间的使用 )
第13条
各房间只允许契约本人居住。

( 异性的房间、专用场所 )
第14条
虽然是男女共用会馆、但是、禁止进入异性的房间以及专用场所。

( 回寮时间 )
第15条
如果寮生由于做临时工等、回寮时间超过晚上22点、一定要向馆长说明。

( 外宿 )
第16条
寮生外宿( 指住在会馆以外的地方 )、必须办理外宿手续。
( 整理、整顿、保持清洁 )
第17条
无论是自己的屋内、或者是屋外、切记整理、整顿、保持清洁。

( 注意周围环境影响 )
第18条
要考虑到会馆周围居住的居民、特别是从晚上10点以后、保持绝对的安静。

( 居室互访 )
第19条
在寮生互访的时候、也要充分考虑到对方的隐私等事情。晚上10点以后、结束互访。

( 关于会馆职员进入各房间之事 )
第20条
为了会馆的安全运营、以及会馆的施设、设备的管理、会馆职员在进入房间以前、会告知进入目的、时间。
( 厨房以及浴室的利用时间 )
第21条
从予防火灾、保持卫生的角度出发、厨房以及浴室的利用时间为:
早晨 6 点~晚上12点。
如果在上记时间中、遇上清扫时、回避使用。
( 健康管理 )
第22条
如果寮生生病了、一定马上向馆长汇报、并根据馆长指示行动。 此外、如果在学校的健康检查时、被诊断有病的话、也一定马上向馆长汇报、 以防扩散。

( 个人情报的变化 )
第23条
如果以下的情报发生了变化以后、请及时报告馆长。
● 保证人的姓名及地址
● 在留资格、在留期间
● 在籍校

( 施设、设备、备品的保全 )
第24条
寮生对会馆的施设、设备、备品有保全的义务。
对有故意、或过失而造成破损、污损、故障、照价赔偿。

( 紧急行动 )
第25条
在发生地震、火灾等紧急情况时、一定要听从馆长的指挥、并冷静地行动。


第四章 退馆

( 途中退馆 )
第26条
1. 在契约期间中、由于寮生本人的原因而退馆时、必须在契约瞒了日以及退馆前1个月、向馆长提出申请、按照规定履行退馆手续. 无论其理由如何、纳入的费用不予退还.。
2. 关于保证金、契约期间内的诸费用交清的情况、契约瞒了日起、1个月以内退还。
3. 不提出申请退馆时、必须交纳下个月份的房租。

( 禁止事项 )
第27条
如果寮生做了以下的事例、无条件地解除契约、强制退室。
○诸费用5 天以上未交纳
○违反了 [ J-DREAM会馆规则]、[ J-DREAM会馆生活的规则与礼仪]
○从事政治活动
○从事宗教活动
○携带危险物品进寮
○饲养宠物
○参加赌博
○因为饮酒过度、造成他人明显伤害
○对他人行使暴力
○扰乱秩序
○擅自带入无许可访问者
○有违反日本国法令
○由于染上传染病、被判断为不适合集体生活者


( 惩罚原则 )
第28条
1. 前条事项所述如果违反了 [J-DREAM会馆规则]、 [ J-DREAM 会馆生活的规则与礼仪]、采取下例措施:
① 注意
② 警告
③ 不给予再契约、或立即退馆
2. 如果被判断为严重损害会馆及社会利益时、①、②、③条例同时生效。

( 付属规则 )
1. 本规则从2004年1月1日起生效。
2. 如果遇上不可抗拒的天灾、地变、火灾的时候、本规则自动失效。
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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