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同期間從每個學期開學前一個月的26日開始,至最後一個月的25日爲止.合同期間分為3個月,6個月,1年三種類型, 例如∶ 4月開學時 3個月合同 3月26日 至 6月25日 6個月合同 3月26日 至 9月25日 1年合同 3月26日 至 來年3月25日 合同期滿續約時,以3個月為一個時間單位。續約申請須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向管理員提出。 長期合同期滿續約時,不必另付入住金,保證金. 短期合同期滿續約時,如續簽長期合同時須加付入住金,保證金的差額. 未滿3個月的短期合同 合同期間須在入住時確定.合同期滿后,不再續約但仍居住時,每日費用為3000日元。 合同期閒内退宿搬出時,已經支付的費用不再返還〈包括保證金〉 其他,根據個人研修計劃,可調整合同期間. 2人房間 每人每晚 3000日元 1人房間 每人每晚 5000日元
每月25日之前,直接到管理室支付現金,或通過指定銀行賬戶支付房費,公共費用和光熱費等費用. 25日之後支付費用時,每遲延1日收取3000日元滯納金. 費用支付遲延超過10日時,管理員有權不經本人同意更換房間鑰匙,搬出室内物品.
退宿時,房間清掃后由管理員確認,最後退還鑰匙和電話卡. 管理員認爲房間的清掃,整理不符合標準時,退宿人須支付由此所發生的費用. 保證金的返還∶退宿后1個月内返還保證金減去公共費用的滯納金,以及由於設備,物品,房間的破損所發生的費用后的余額〈未付的公共費用按日計算.〉 鑰匙,電話卡丟失時,須分別支付2万日元,3000日元的交換費. 但是,保證金不能作爲房費使用.